全体学生:
为促进学生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现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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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依据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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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
根据广东省和学校名额分配测算情况,我院共有1个国家奖学金名额。
三、评审流程
(一)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递交《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申请材料(详见下文)。
(二)学生申请材料通过学院初审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组织差额面试,根据所有参选人的得票情况进行排序,按得票排名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名单。学院面试时间暂定9月25日,面试形式:PPT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学院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
(四)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研究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名单,接受师生的广泛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电子版材料提交:2023 年9月24日22:00前,将附件 2、3、4、5材料发送崔老师邮箱。
纸质版材料提交:2023 年9月24日17:30前,将附件2纸质版材料(院系意见和学校意见栏目不需填写)填完并签字后,送至求是楼QA414崔老师处。
五、注意事项
(一)推荐材料要真实,符合填报要求,按时提交。
(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以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准,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学院进行参评。
(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1.表格所有内容除“签名”处,均需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学校意见”的日期均留空不填。
2.“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且针对每个申请人的推荐意见不得完全一致。
3.“学习情况”中总人数的范围务必准确,不确定的请咨询辅导员,同类学生总人数务必一致。
4.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5.主要获奖情况为上一学年所获奖项,获奖时间按照倒序填写,获奖时间范围为2022年9月—2023年6月,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和颁奖单位。
6.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 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写重点即可,不需要过于详细。
7.表格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至一张A4纸上,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四)附件2、附件3所填内容务必保持一致,严格按照表格中要求填写,附件3经校验无误后保存,成绩排名、必修课门数、获奖信息均只填写上一学年范围内的相关信息。“必修课”与“及格门数”必须保持一致。且为评选年度的必修课。同专业同班学生的必修课应该一致。
(五)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将对各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如不符合国家奖学金的要求,将取消其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空出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其所在学院现场评审会得票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附件:2.
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表 /uploadfile/file/20230922/6153ccc76.doc
3.
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uploadfile/file/20230922/8cb44dff9.xls
4.
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uploadfile/file/20230922/bd99cef1f.xls
5. 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自传/uploadfile/file/20230922/d4fa21b15.docx
布莱恩特项目学工办
2023年9月21日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756-3835264
邮箱:Zunkang.Cui@zhuhai.bryant.edu